2021年 |
2021年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调整教师职称评定办法的建议》(9号)的答复
来源:区人大常委会浏览:1579次'时间:2021年5月7日
贾庆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教师职称评定办法的建议已收悉。现将答复如下: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从字里行间看得出您对教育无限热爱。您提的建议内容非常专业,提出的问题也是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需要面临的。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它不仅关系到教师的切身利益,同时也是调动教师积极性的一项重要措施。每次的职称评聘工作都是严格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抚顺市教育局关于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在推荐、评审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们也要进一步针对此项工作开展调研,向上级主管单位及区级有关部门反映问题并提出建议,积极探索一些新的解决办法,如改革教师职称评审制度,进一步完善岗位设置和职称评聘方法,畅通教师职业发展机制。为了激发广大教师投身教育事业的激情和干劲,完善教师轮岗交流机制,盘活教师资源,解决教师资源配置不均衡问题,突出教育教学实绩,进行目标考核,激发机制内在活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结合“区管校聘”工作建立科学有序的教师队伍正常流动机制,营造进取和谐的良好氛围。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区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