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
2021年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加大力度保护水环境的建议》(32号)的答复
来源:区人大常委会浏览:1598次'时间:2021年5月12日
李颍代表: 您提出的加大力度保护水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区政府对辖区内的河流进行了集中整治,按照《辽宁省河湖长制条例》要求,建立河长制巡河长效机制,设置区级总河长2人、副总河长2人、河长5个,乡级总河长16人、副总河长8人、河长9人,村级河长57人,河长名单均在河长公示牌公示,负责全区莲岛河、抚西河、鲍家河、詹家河、李其河、将军河、葛布东河、葛布西河以及二级支流施家河、三道河、康乐河、孤家子河等21条河流巡河工作。 1、政府加大河流整治监管力度。河长制办发放河长巡河提示单,在顺城区总河长、区委书记王丽娟带领下顺城区各级河长对我区詹家河、李其河、抚西河、鲍家河等21条河流开展了春季巡河行动,各部门形成联合执法、加强监管,并建立长效机制。 2、建立河流管理责任倒查机制,对所辖区段河流发现污染立即报环保等部门严肃查处,对报告、处理不及时的责任人,要约谈问责,落实河长责任。由乡镇、街道召集志愿者担任义务巡河员,形成全社会护河的氛围和合力。 3、2019年开始由抚顺市水利设计院为我区河流编制“一河一策”工作,针对不同河流的不同情况,编制科学治理方案,综合施策,提升治理效果,在重点位置安装检测摄像装置,加大监管力度。 感谢您对保护水环境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