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
2021年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解决居民下水井反污水的建议》(51号)的答复
来源:区人大常委会浏览:1329次'时间:2021年5月14日
王晓丽、胡晓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居民下水井反污水的建议收悉。现将答复如下: 接到建议后,住建局物业科对该处下水井进行了核实, 经核实,该井产权为抚顺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抚顺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隶属于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住建局物业科与该企业进行沟通协调时,都比较困难,多数不予处理,但物业科本着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迎难而上,再困难,也积极协调,彻底为百姓解决诉求问题。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