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
对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农村作业道路修补的建议》(第9号)的答复
来源:区人大常委会浏览:676次'时间:2024年6月5日
柏长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作业道路修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会元乡农村道路的关注和提出建议。近年来,会元乡农村道路建设取得了较大进步,政府不断加强投入力度,进行农村道路建设,道路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和提高。农村田间道路归乡人民政府监督,村民委员会管理。田间道路是为两侧农田服务的,它的性质是属于集体土地,服务村民,保障村民进行农业生产,归本村经济组织的所有村民,乡人民政府监督田间道路使用情况,村民委员会具体实施管理。 感谢您对会元乡人民政府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