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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对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治理施家河流域河道环境的建议》(第36号)的答复
来源:区人大常委会浏览:500次'时间:2024年6月5日

刘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施家河流域河道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顺城区河流基本情况

顺城区共有河流24条,主要为浑河及右岸支流。其中:浑河一级支流9条,分别为莲岛河、英石河、葛布西河、葛布东河、将军河、抚西河、詹家河、鲍家河、李其河,跨区河流1条,即门进河,该河流上游归顺城区管辖,下游至入河口为东洲区管辖。有二级支流4条,三级支流9条。全区河道总长189.61公里,流域面积341.31平方公里,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4条,分别为浑河、莲岛河、抚西河、鲍家河;10至50平方公里10条,分别为詹家河、将军河、葛布西河、李其河、门进河、孤家子河、三道河、施家河、两家子河、中二河;1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10条,分别为英石河、葛布东河、小碾盘河、康乐河、房身河、关岭河、前甸河、龚家河、东华河、太平东沟河。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河湖长制重大决策部署

近年来,顺城区在省、市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按照《辽宁省河长湖长制条例》、《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抚顺市河道管理条例》等规章要求,完善河湖长制组织体系,推动各级河长履职尽责,强化河长依法巡河,多方面推进“幸福河湖”宣传,深入推行河长+警长”“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开展了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保障河道行洪畅通,推动河湖面貌持续改善。

(二)设立河长

2017年顺城区委印发了《关于设立总河长、河长和设置河长制办公室有关事项的通知》(顺委办发〔201757号),正式开展区河长制工作。全区共设立区级总河长2名,区级副总河长2名,区级河长4名;乡级总河长16名,乡级副总河长8名,乡级河长8名;村级河长63名。

(三)各级河长和区河长办严格履职尽责

区、乡总河长于每年上、下半年各组织召开一次总河长会议,安排部署全年河长制工作要点,发布总河长令,提出全年河长制重点工作要求。区河长办每年按照上级河长办提出的工作要点结合顺城区实际印发当年顺城区河长制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以任务和责任不断推动各级河长履职尽责,强化部门联动,完善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印发了《顺城区河长制工作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加强河湖长制监督检查,严格河湖长制考核评价。每年按照省、市河湖长制考核方案,制定印发《顺城区年河湖长制考评实施细则》,按照细则要求对各乡镇街道、乡级河长以及区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的河湖长制工作完成情况开展了考评,并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区河长办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并在区政府网站对外公布,同时通过12345投诉平台接受市民反映的各种涉水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对问题开展整改工作,并将整改结果通过电话联系向市民汇报,让群众满意。

(四)部署重点任务和专项行动

开展专项行动推进河湖垃圾清理整治。顺城区结合2023年全省农村人居环境净化整治工作对全区河道垃圾开展了集中排查和整治,本次行动由区委书记牵头组织,全区所有机关单位全面参与。区人居办印发了实施方案,落实了三级包保责任。区河长办结合本次行动印发了《顺城区河道“清四乱”及垃圾清理常态化、规范化工作制度》。通过半个月的排查和清理工作,全区河道垃圾清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24年第一季度区河长办组织实施了“河道垃圾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印发了《顺城区2024年河道垃圾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顺河长办〔20241号),全区各级河长迅速行动,对辖区河道存在问题开展排查整治,出动人员325人次,出动各类车辆82台次,清理河道垃圾点位186个。

重点针对河道沿线“乱排”问题开展常态化、规范化河湖“清四乱”工作。水是生命之源,河道的环境保护与生态健康和民生息息相关,河道沿线“乱排”问题严重影响了河流水质。针对此项问题,全区各级河长每年组织开展“四乱”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清理整治。区河长办于2023年印发了《顺城区河道“清四乱”及垃圾清理常态化规范化工作制度》,并组织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乱排”问题专项清理工作,会后各单位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并召集志愿者开展排查和清理,一是通过实地查看、资料查阅、水质抽样、走访群众问询等方式,切实掌握水质情况;二是开展河道巡查,排查河道周边对水质影响的问题;三是对违法占用河道、岸线的建筑物、设施、农田及沿河堆放垃圾、废弃物,擅自在河道内外建设围网养殖、围堤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河道两岸周围不留死角、不漏问题。在对施家河的排查过程中发现了4处养殖户偷排粪水入河现象,区河长办组织有关部门对养殖户进行了警示教育,并指导其建设了粪污储存间并及时将粪污清运,严禁其污水直排河流影响水质,养殖户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通过努力,全区河湖面貌、水生态环境大为改观,河湖保护治理成效明显,入河流水质总体达到Ⅳ类以上,人民群众对良好水生态环境改善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逐年增强。

 

 

感谢您对河道环境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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