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
对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实现“家门口”就业的建议》(第43号)的答复
来源:区人大常委会浏览:554次'时间:2024年6月5日
刘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现“家门口”就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作为主管单位,对该建议高度重视,已责成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发挥职能优势、利用网格管理、改善就业环境。一是促成“家门口”就业。选取葛布街道阳光社区作为试点单位,就地组建一批具备职业技能的失业人员,成立了“能人工作室”,专门为社区居民提供疏通上下水、理发、磨刀、修家电器等生活保障服务。不仅解决了失业问题,还有效地助民纾困,实现了互惠双赢。二是满足灵活就业。有效采集用工单位招聘信息,采取线上媒体、线下专栏信等宣传方式,精准推送给非全日制待业对象,营造出自主就业、随机就业、便捷就业的氛围。三是举办用工洽谈会。在抚顺城街道贵德社区举办用工洽谈会活动,由30余家来自本地和外阜企业,提供了近200个岗位。岗位涉及销售、产品设计、餐饮服务和家政服务等,为保障不同学历、技术层次人群搭建就业平台、提供创业机遇。 感谢您对就业服务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