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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对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推动落实顺城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的建议》(第46号)的答复
来源:区人大常委会浏览:528次'时间:2024年6月5日

黄忠元代表:

您好!感谢您对我区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推动落实顺城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的建议》已收悉。局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相关科室认真研究、积极制定有力措施,现将答复如下:

一、我区外卖行业餐饮基本情况

目前,顺城区共有2个主流第三方网络订餐平台:“饿了么”和“美团外卖”,共计4个配送站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达一千两百多户。但上述两家第三方网络订餐平台开办者均不在我区。

二、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情况

督促第三方网络订餐平台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为督促第三方网络订餐平台和入网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区局通过责任约谈等工作方式,对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平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相关培训考核,履行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审查、登记、公示、签订食品安全协议等职责,并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工作。

2023年全年,我局科所联动,开展随机检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许可证是否标注“网络经营”。是否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包装袋和一次性餐盒,检查情况尚可,个别商户存在网络平台资质更新不及时问题,已经进行立行立改,对于已经不进行网络订餐的未及时下架的商户,容易造成消费者误会和安全隐患的商户,及时沟通平台下架,并要求平台开展自查,平台负责人及骑手站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平台从业人员、骑手的食品安全培训工作,加深从业人员对网络订餐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和理解,提高从业人员依法、守法、合法开展经营活动认识,既要履行好对食品安全工作应尽的责任,也要履行好对广大消费者应尽的责任。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提案中反馈的涉及食品安全相关问题隐患,我局高度重视,会在日后工作中不断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在深入贯彻落实“四个最严”精神上,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持续强化网络餐饮服务监管。

明确监管职责,落实主体责任。继续摸清辖区网络订餐单位底数现状,实时更新数据,让监管工作常态化。

落实整治措施,守住安全底线。以《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为准则,《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已经实施,其中一是明确了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基本条件(第四条);二是明确了第三方餐饮服务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法律义务(第六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十七条);三是对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工过程及送餐食品包装提出明确的要求(第十四条、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四是明确了食品监管部门的法律责任及对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四条)。帮助网络订餐服务单位查找薄弱环节,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注重监管重点,加强宣传教育。继续开展重点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现场即查即改,无法现场整改的,限期整改,并“回头看”督导检查整改情况,鼓励网络单位采取“明厨亮灶”方式,公开加工制作过程,自律经营,通过宣传手段,加强网络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实现社会共治,让群众能够甄别和判断违法商家,从而避免选用违法商家提供的网络订餐服务,能够全民行动起来,拒收不带“食安标签”的外卖食品,同时学会用“12315”等平台,维护合法权益。

我局会继续加强对网络订餐线上线下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建机制、抓源头、强手段、严监管、重宣传。以落实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强化监管责任为重点,进一步深入推进网格化管理,并将其与“两个责任”包保工作有机结合,积极营造打击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高压态势,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感谢代表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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