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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对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对正阳小区门前破损道路进行修复的建议》(第61号)的答复
来源:区人大常委会浏览:592次'时间:2024年6月5日

刘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正阳小区门前破损道路进行修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住宅小区、开发区内的道路,由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进行养护,据了解该处路段产权单位难以修复该路段,我局将向上请款,同时请示市住建局是否能够增设路灯。

感谢您对顺城区住建局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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