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
关于汛期禁止在野外水域开展游泳等活动的安全提示
来源:抚顺市人民政府网站浏览:6935次'时间:2024年7月25日
当前已进入主汛期,可能出现极端天气和短时强降雨,易引发洪涝灾害,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溺水事故发生,抚顺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各类水库、河道、山塘等野外水域,均缺乏安全防护措施,且夏季易发生中暑现象,导致自救能力减弱。广大群众要自觉远离涉水危险区域,有关单位要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管控,尤其是浑河城市段,大伙房水库随时调度泄水,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在此期间,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到野外涉水区域从事游泳、戏水、钓鱼等危险活动。 二、学校及学生家长要加强对在校学生、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教育和监护,严防未成年人到水库、河道、山塘等危险水域游泳、戏水,避免发生溺水安全事故。 三、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在涉水危险区域停车、违法搭建临时设施设备和违规开展种植活动。 本通告为公共安全提示,如不遵循本通告有关劝告,发生安全事故,由当事人承担一切责任。请广大群众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及家庭幸福,务必强化安全意识,珍爱生命,远离危险,从我做起。 抚顺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