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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2020年对区人大十届三次会议《关于封闭小区内外的公共停车位如何管理的建议》(第50号)的答复
来源:区人大常委会浏览:1049次'时间:2020年5月15日

那新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封闭小区内外的公共停车位如何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将答复如下:

 随着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购买汽车作为新的代步工具己成为正常的生活需求,所以我们身边汽车逐渐增多是正常现象。

1、 占用小区内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

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需经该小区半数以上业主同意方可实施。小区内能否停车,怎样停车等问题是由业主大会决定的。

2、 根据《抚顺市物业管理条例》,占用公共场地、道路或

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的需要。一般外来车辆不允许进行园区停放,如遇特殊情况需登记核实方可进入,停放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3、 在小区外的规划停车位等需由交管部门或执法部门进行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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