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顺城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卫生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五)
来源:卫生监督所浏览:18614次'时间:2021年12月8日
2021年顺城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卫生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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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 |
检查情况 |
未发现问题 |
发现问题及处理结果 |
1 |
顺城区将军街道建安社区卫生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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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罚款人民币1000元。 |
2 |
抚顺顺城徐福英医疗美容科诊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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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罚款人民币3000元。 |
3 |
顺城区于晶医疗美容科诊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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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罚款人民币1000元。 |
4 |
顺城区佳美乐口腔门诊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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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罚款人民币1000元。 |
5 |
顺城区河北乡北关新村高尔山卫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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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罚款人民币2000元。 |
6 |
抚顺顺城生源堂综合门诊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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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罚款人民币3000元。 |
7 |
顺城区长春街道安居社区卫生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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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罚款人民币1000元。 |
8 |
抚顺顺城前甸镇汇华社区卫生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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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第六条,根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罚款人民币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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