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
民办培训学校增加培训项目结果公示
来源:抚顺市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浏览:3944次'时间:2022年1月1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辽人社发〔2014〕10号《辽宁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及抚人社发〔2021〕13号《抚顺市职业技能培训政府补贴专业市级指导目录》通知的相关要求和规定,抚顺市顺城区百航职业培训学校增项的相关材料及办学现场经专家检查后,鉴定为符合上述文件规定,予以批准增项。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申请增项民办培训学校——抚顺市顺城区百航职业培训学校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2年1月21日17时前,以电话或信函等方式向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办公电话:57503667。 专项能力类增加:母婴护理、产妇催乳、营养配餐、老人陪护。
抚顺市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