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
2022年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河北乡敬老院改善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22号)的答复
来源:区人大常委会浏览:736次'时间:2022年5月10日
刘立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河北乡敬老院改善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将答复如下: 根据《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其举办的供养服务机构,并接受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业务指导。”河北乡敬老院为河北乡人民政府举办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人、财、物均由河北乡政府负责管理,敬老院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应由乡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乡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敬老院工作的领导,把敬老院事业列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民政部门作为养老行业业务指导部门,可以帮助乡政府积极向上争取省、市相关资金支持。 感谢您对养老事业的关心,还请继续支持我们的养老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