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
2022年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强推进公共托幼机构的建议》(15号)的答复
来源:区人大常委会浏览:752次'时间:2022年5月9日
尊敬的丁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推进公共托幼机构”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学期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您的提案关息民生并且紧扣当前国家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主旋律,对推进我区托幼看护工作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一、我区大力发展公办学前教育资源,正在对顺城区幼儿园将军分园和抚顺城分园进行内部装修改造,格林尚品分园也已完成主体建设。根据《辽宁省托育机构和备案实施细则(试行)》,充分利用辖区公办幼儿园资源,新建区幼分园均设计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同时,鼓励现有公办幼儿园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设托班,推进幼儿园托幼一体化,引领民办幼儿园科学托育。 二、利用公办幼儿园资源,建立区域早教指导中心,面向0-3岁家长及幼儿,通过亲子活动,专家讲座、组织游戏等形式,为家长和幼儿提供科学早教服务。 三、合理规划学前服务从业人员队伍,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明确岗位职责及资质要求。开展教师培训、教研组听评课活动、自制玩教具展评、幼小衔接和安吉游戏优秀案例征集等系列教育教学教研活动。引导教师向专业化、创新化方向发展。同时,建立一支由早教科研、早教宣讲志愿者、基层早教工作者组成的早期教育社会工作队伍,引导他们进社区、进家庭开展早期教育服务。 实现幼有所育是重大民生工程,区教育局将与相关部门通力合作,积极推进区域内公共托幼服务发展,使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顾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最后,感谢您对教育局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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