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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2022年区人大十一届一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的建议》(19号)的答复
来源:区人大常委会浏览:766次'时间:2022年5月9日

刘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顺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态度坚决,将“双减”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大民生事项,以前所未有的力度,采取积极稳妥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区委副书记、代区长任组长,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和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25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双减”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压实部门责任。多次召开“双减”工作推进会议,提出工作目标,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举措,部署开展专项行动。组织领导的切实加强,为“双减”工作顺利实施提供坚实保障。

二是建立工作机制。制定了《顺城区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方案》,建立由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各乡镇街道等部门组成的“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建立“双减”工作日报制度和专报机制。

三是成立监管专班。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民办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促进民办教育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区政府同意,成立民办教育工作专班,由相关部门分管领导组成,主要职责是落实国家、省、市、区鼓励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强化对民办教育的监督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共同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办学秩序,推动形成健康有序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

四是进行资金监管。顺城区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抚顺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顺城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实施办法(试行)》。为细化具体操作流程,研究制定《顺城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实施细则》,本着依法规范、风险防范、协同治理的原则,加快推进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工作。目前,教育局领导班子已经审议通过《顺城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和《顺城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实施细则》。

五是开展专项排查。按照市教育局统一领导,明确排查内容,确定排查重点,将培训机构排查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由社区网格员对辖区内的街巷、小区、居民楼进行拉网式摸排,建立台账。充分发挥区教育局责任督学职责,积极开展常态化的巡查,每天对排查结果上报,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科对摸排后的情况综合研判进行分类治理,确保能整改的达标整改,不能整改的实行关停。同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监管。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管”优势,积极利用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化监管平台。

此外,在排查治理的同时,需要对培训机构以及家长坚持正面引导、疏堵结合。全面引导校外培训机构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诚信办学,形成共治共享机制。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从业人员集中培训,明确法律底线,规范从业标准,坚决纠正学科类培训“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办学行为。加强家校合作,转变家长理念。教育引导家长理性选择正规合法的校外培训,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成绩观,善于发现并培养孩子兴趣爱好特长,不盲目攀比,消除不必要的焦虑情绪。改进学校课后延时服务,丰富延时服务课程内容,尽量满足学生兴趣特长培育和作业辅导服务需求。

整治校外培训机构,是一项长期任务。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外培训专项排查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下一步顺城区教育局将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大力鼓励社会监督。鼓励社会群众参与监督,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健全培训机构监管长效机制。结合我区实际,从机构设置标准、规范办学、实施监管、联合执法、底线清单等方面建章立制,研究制定校外培训机构长效监管机制,将继续加大力度,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治理,实现联合执法常态化,提高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效能。

感谢对教育的关注,对顺城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重视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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