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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2022年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健全基层食品安全监督体系的建议》(38号)的答复
来源:区人大常委会浏览:772次'时间:2022年5月10日

贾玉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健全基层食品安全监督体系的建议》收悉。您提出的建议切合实际,将对我们工作带来指导,谢谢!现将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四个最严”要求,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为主线,以强化和规范日常监管、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关口前移,着力提高我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不断促进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努力营造安全健康的食品安全环境。

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全区获证食品生产单位143家,其中获证食品生产企业82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61家;食用农产品集贸市场13个,贮存冷冻库4家;其中,大型商场超市4个、食品经营个体工商户2126个、社会餐饮869家、学校托幼机构食堂145家。

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的正确领导下,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做为市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全面完成我区市场监管体制改革

根据《顺城区市场监管机构改革方案》,组建顺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原来的工商、质监部门成成立的区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目前,我区有属地监管机构6个,分布在辖区内3个乡镇5个街道。成立了以区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并按照村(社区)100%覆盖的原则,聘任了食品安全协管员136名,补充了基层监管力量,初步形成了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的三级监管网络。完成了市场监管体制改革,负责本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加强与本级食药侦大队和市级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区域内食品违法案件线索的移交工作。

(二)检验检测能力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是大力开展了基层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从2016年至2019年,全区共有6个基层监管机构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实现基层监管规范化区域性的基本全覆盖。为基层机构购置急需的执法装备和食品快检设备,平均每个基层机构用款达9万余元,使基层机构在执法装备水平和快检能力建设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

二是加强检验检测体系经费保障。每年与区财政沟通,争取在年度预算中尽量多的安排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品安全监管检验检测和日常食品综合监管经费。2016年至2021年区财政共投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费共计123.37万元。对全区内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食用农产品开展农药残留、 “瘦肉精”“三聚氰胺”等有害物质检验项目的食品抽检,累计完成了2571批次食品抽检任务,不合格15批次,合格率99.40%。对不合格食品做到产品控制、原因排查、整改落实、行政处罚和信息公开“五个到位”。有力保障百姓的饮食安全。

(三)以“食品安全建设年”活动为主线,围绕重点领域食品安全建设扎实开展各项监管工作

一是开展小食品安全建设。对校园及周边200米内176家超市进行集中整治,检查中共发现问题8家,下达整改通知书8份,约谈4家。抽检小食品15个批次,检测9项安全指标,全部合格,合格率100%。着重解决了危害学生健康、群众反映强烈的小食品安全问题。

二是开展蔬菜质量安全建设。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重点,督导抚顺中顺食品有限公司和抚顺新隆嘉生鲜超市2家蔬菜批发零售市场开办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防严管严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协助企业建立了《蔬菜质量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健全完善了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入场检验等各项管理制度,建立了入场销售者档案,与26户蔬菜销售者签订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入场销售者建档率达100%。建立了蔬菜快速检测室,开展了业务培训,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公示。督促市场开办者印制了统一格式的销售凭证。严格市场准入制度,认真查验产地证明、购货凭证和合格证明文件。出动执法人员216人次,检查经营主体97家次,受理群众投诉举报7件,根据举报查办问题7起,移交上级部门立案查办食用农产品案件6件。对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了处理。

三是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以农村集市、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和食品批发市场等为重点场所,重点检查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6类食品,严厉打击食品假冒、三无、山寨、注水肉、假货、劣质、过期、非法添加等8类行为。我局会同区农业农村局、顺城公安分局联合成立了“顺城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组”,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的指导意见》,召开了全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组成联合督查组,对3个乡镇26家企业进行了督导检查。1-2月份,我局还专门成立检查组,对3个乡镇16家“五小”企业和集贸市场开展了督导检查,当场查扣“三无”食用油2桶10公斤;;过期方便面43箱50多公斤,对检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全区共出动执法人员183人次,没收未经检疫母猪肉76公斤。“3.15”期间,对全区收缴的136公斤假冒伪劣食品进行了集中销毁。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共印发《致全区人民的一封信》1万封、《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承诺书》200余份。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LED屏播放、发放手册等方式,营造整治氛围,农村打假治劣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

二、进一步落实委员建议,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取得成效

食品安全是一项社会共治的常态化的监管工作,今后,我局将继续坚持标本兼治原则,强化源头治理,严把食品安全第一关口,强化食品全过程、全流程、全链条监管,强化应急处置,提高防范意识,强化舆情监测,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有效应对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确保全市食品安全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的事故。

(一)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食品安全作为市场监管第一位的任务,摆在市场监管“四大安全”的首要位置。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和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连续三年开展“食品安全建设年”活动,健全和筑牢责任链、监管链、执法链,强化食品全过程、全流程、全链条监管。

(二)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五大行动”

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提升行动和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完善食品风险分级管理,科学制定,实施靶向重点检查。开展重点问题整治,开展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食用油、蜂蜜、冷冻饮品、面粉制品等重点品种以及小作坊的监督检查。

(三)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五大活动”

深入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和示范店创建活动、小作坊规范化管理示范店创建活动、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培育地方食品和餐饮品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国家总局的要求和省市局的工作部署,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保健食品销售基本能够做到有“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的警示语。同时,通过投诉平台的群众举报投诉,加强对所谓“健康讲座”的监管和查处。通过近年来的举报调查情况,没有发现假冒伪劣的保健食品销售。长期以来,保健食品的生产和营销企业夸大宣传,乃至刻意把保健食品当药品卖,宣称其包治百病的现象,都屡见不鲜而又备受诟病。我局不断加大对此类的宣传监管和查处力度,但是,限于行政部门的权限和当事人的不配合,虚假宣传的取证工作非常艰难。目前,我局对此类健康讲座采取保健食品、药品、注册登记、广告及打击传销等多职能科室联合监管,并强化了于公安部门的行刑衔接,通过多职能途径净化市场,核实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对违法行为绝不姑息。

三、积极发挥食安办统筹协调、监督考核作用

牵头制定《顺城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重要政策措施和分工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指标,确保《意见》落到实处,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合力。督促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按照食品安全责任清单要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努力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无缝隙监管。加强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强化协同共治。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重视和关心!衷心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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