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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2019年对区人大十届二次会议《关于矿灯社区燃起改造后路面恢复的建议》(第42号)的答复
来源:区人大常委会浏览:2857次'时间:2019年5月17日

朱春梅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群众生活质量的关心。您提出的关于矿灯社区燃起改造后路面恢复的建议收悉。现将答复如下:

我区属老旧城区,地下管网设施陈旧,导致燃气公司、热力公司、自来水公司等部门经常需要对原有管网进行改造。挖掘地点分市管、区管及物业管理。除抢修外,挖掘工期主要为每年7、8、9月份左右。近几年我局加大了对挖掘工作的审批力度,要求改造部门联合挖掘,尽量避免重复挖掘产生。并与街道、社区进行联合监管,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现大部分单位挖掘前能及时到我局进行申报,我局也根据实际情况对其挖掘进行修复。因挖掘修复需自然沉降一段时间,而修复期为每年5月至9月未,所以,部分挖掘需第二年进行。现已将你反馈的挖掘地点列入今年修复计划预计5-9月施工

在此,我们感谢您对我区城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也希望得到您不断的关注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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