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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岗位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来源:德馨顺城浏览:2839次'时间:2019年5月28日
顺城区人社局劳动仲裁工作注重以调为主,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将调解贯穿于争议处理全过程,采取“柔性化”的方式处理劳动争议,立足于顺城区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的大局,积极稳妥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确保案件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张浩,男,抚顺市顺城区人,2017年1月1日到抚顺市天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工作,派遣到交通银行从事保安工作,2018年6月7日下班途中受伤,2019年4月3日被鉴定为工伤9级,经顺城区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袁艺侨同志了解相关情况后,多次细致、耐心的与当事人双方进行沟通调解,反复对企业人员进行政策宣讲,使企业人员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经调解企业愿意参照工伤9级待遇对当事人张浩进行工伤待遇赔偿。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企业一次性支付张浩工伤待遇、劳动报酬共计人民币60,000元整(陆万元整)。人社局劳动仲裁有力地维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法律的角度尽快确定双方当事人主体责任,并以行之有效的法律手段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案件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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