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 |
李恩志重大行政处罚公开
浏览:4673次'时间:2024年12月10日
被处罚人:李恩志 性别: 男 年龄: 41 身份证号:22010219830922**** 家庭住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长大小区 邮政编码:130022联系电话: 1800448**** 所在单位:云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职务:经理(主要负责人)单位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真北路2691号2幢2层201-313室 被处罚单位: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职务: 联系电话: 违法事实及证据: 其企业主要负责人李恩志组织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对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不到位,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此栏不够,可另附页) 以上事实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规定,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部分裁量细则序号94的规定,决定给予李恩志上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李恩志上年年收入为人民币6.0804万元,即对李恩志处人民币贰万肆仟叁佰贰拾壹元(大写)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抚顺银行东城支行,账号018320001500000111,到期不缴本机关有权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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