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 |
云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重大处罚决定公开
浏览:5776次'时间:2024年12月10日
被处罚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所在单位: 职务: 单位地址: 被处罚单位: 云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真北路2691号2幢2层201-313室 邮政编码: 20006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詹海亮 职务: 法人 联系电话: 18004481591 违法事实及证据: 云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未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作业现场未派驻安全管理人员,未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操作规程安全提示提醒和管理不到位,未辨识作业现场存在的风险并采取有效措施。(此栏不够,可另附页) 以上事实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二)项、《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部分裁量细则序号95的规定,决定给予云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人民币伍拾万元(大写)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抚顺银行东城支行,账号018320001500000111,到期不缴本机关有权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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