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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贤爱重大行政处罚公示
浏览:1937次'时间:2025年11月24日
案件名称:抚顺市德恒矿山机械有限公司“11·21”一般物体打击瞒报事故行政处罚案 被处罚人:陈贤爱 违法事实及处罚依据:经顺城区政府事故调查结案,2021年11月21日,位于顺城区会元乡马金村的抚顺市德恒矿山机械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吨袋掉落砸人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经调查抚顺市德恒矿山机械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人员陈贤爱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到位,未及时纠正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五)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暂停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决定给予陈贤爱上年年收入20%罚款的行政处罚,其上年年收入为人民币3.6万元,即对陈贤爱处人民币柒仟贰佰元(大写)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11月21日。现予以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