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
关于注销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超期审验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来源:顺城区交通运输局浏览:1051次'时间:2025年4月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等有关法律及规定,经核查,截至2025年3月31日涉及47家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的480台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超过180天没有进行《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三章规定,依法予以公告注销企业所属道路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相关企业负责人应将其被注销的《道路运输证》交回原发证机关归档,逾期不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附:道路运输许可47家年审超期24个月以上车辆明细表
顺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31日 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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