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税收法定原则,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要求,经区政府第四次区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废止3件规范性文件。具体如下:
一、《关于加快楼宇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顺政发〔2013〕1号)
二、《关于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扶持意见》(顺政发〔2013〕2号)
三、《关于顺城区新华金融集聚区扶持政策的通知》顺政发〔2014〕3号)
特此通知。
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