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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区直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
文件号:顺政发〔2016〕4号    成文日期:2016-1-15
文件正文  
顺政发〔2016〕4号

顺政发〔2016〕4号

 

关于公布区直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现将《区直部门权责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公开区直部门权责清单

  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是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基本要求。经全面清理,区直部门权责事项共计645项,包括行政许可58项,行政处罚343项,行政强制47项,行政征收12项,行政给付3项,行政裁决2项,行政确认10项,行政奖励10项,行政检查45项,其他行政权力115项。区直部门权责清单已通过区政府政务公开网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格执行区直部门权责清单

  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是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清单行使权力、承担责任,依单行政,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有效维护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对保留的行政权力,要进一步优化运行流程,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规范自由裁量权;对取消的行政权力不得截留或变相实施;对下放的行政权力要确保放到位,并指导承接部门做好承接工作。

  三、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

  各部门要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颁布、修订、废止以及部门职责变化,对权责清单及时进行调整完善,实行动态管理。区直部门权责清单的调整,要遵循合理合法、公开透明、规范有序、便民高效的原则,严格按程序进行,由实施部门提出申请,经区编委办和区政府法制办审核并报区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开。

  四、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对列入清单的行政职权事项,各部门要按照透明高效便民的原则,逐项绘制并公开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明确每项行政职权的运行过程、承办机构、办理要求、办理时限等,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的规范化水平。要充分利用网上审批平台,逐步将行政权力纳入网上运行,促进网上审批与电子监察的深度融合,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区编委办、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等相关部门要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和评估,推动权力清单制度落地见效。

  五、结合权力清单制度建设持续推进简政放权

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依法行政的治本之策,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抓手。各部门要以公布权责清单为契机,按照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市场活力的要求,把权力清单建设和简政放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起来,在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取消、下放力度,从重取消下放数量向提高含金量转变,从“给群众端菜”向“让群众点菜”转变,从分头分层级推进向纵横联动、协同并进转变,从重减少审批向放权、监管、服务并重转变,不断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推向纵深,为建设“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生态文明宜居新顺城”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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