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政发〔2016〕16号
关于调整顺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辽宁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抚顺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及“网格化、分层级、全覆盖、经常化、责任细化”的工作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顺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安委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王景涛 区政府代区长
常务副主任:张玉亨 区政府副区长
副 主 任:郭红军 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贾树国 区安监局局长
钱卫民 区总工会副主席
成 员:李海宁 区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孙 毅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生华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金英爱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李宝金 区人武部副部长
罗 旭 团区委书记
阴瑞晶 区妇联主席
白冀敏 国土顺城分局局长
朱春祥 环保顺城分局局长
李春贵 区应急办主任
申永志 区人防办主任
袁爱国 区编制办主任
李绍发 区发改局局长
张嘉兴 区经信局局长
沈光伟 区住建局局长
姜 红 区教育局局长
于满昌 区农机局局长
辛晓环 区民政局局长
孟淑清 区司法局局长
董兴明 区财政局局长
孙 芳 区人社局局长
艾继红 区城管局局长
卜志宏 区农发局局长
官子超 区交通局局长
张志军 区外经局局长
李 龙 区土储中心主任,文体局局长
邓 昊 区卫计局局长
徐家和 区政法制办公室主任
宋界南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许 辉 区旅游局局长
高 伟 区粮食局局长
王 琳 区服务业局局长
耿 扬 高尔山管委会主任
姜远志 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常雨龙 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韩少伟 河北乡人民政府乡长
赵永强 前甸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 敏 会元乡人民政府乡长
顾国涛 长春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昂 河东街道办事处主任
丁 咏 新华街道办事处主任
艾 红 抚顺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永新 将军堡街道办事处主任
穆建新 葛布街道办事处主任
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贾树国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徐晓彤、战锋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