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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报告》的批复
文件号:顺政发〔2016〕17号    成文日期:2016-10-25
文件正文  
顺政发〔2016〕17号

顺政发〔201617

 

关于《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报告》的批复

 

农发局:

     你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报告》(顺农发[2016]57号)已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农发局组织编制的《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报告》(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水利工作重要讲话精神,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合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农村饮水安全的总体要求,顺应农村居民对改善饮水条件的迫切需要,注重轻重缓急,近远结合,量力而行、可持续的原则,综合采取新建、扩建、配套、改造、联网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率、供水保障率和工程运行管理水平,建立“从水源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体系,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三、要将《规划》目标落到实处。到2020年,使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以是,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水质达标率比2015年提高 15个百分点以上,供水保障程度进一步提高逐步从“饮水安全”向“用水安全”、“农村饮水”向“城镇供水”转变,实现“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的远景目标,全面助推城镇化。

四、加强管理。全面推进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健全全区农村供水管理服务机构、农村供水专业化体系、合理的水价及收费机制、工程运行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和水质检测监测体系,依法规定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加大对水厂运行管理关键岗位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确保工程长效运行。

五、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十三五”期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的各项工作,确保《规划》目标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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