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政发〔2016〕23号
关于发布《2016年度顺城区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投资环境的意见>(试行)的通知》(辽委办〔2016〕13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优化经济发展法治环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6〕26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辽政办发〔2016〕29号)要求,根据区政府负有行政执法检查职权的机关自主申报备案,经区政府法制办依法审查确认,报请区政府同意,现将《2016年度顺城区行政执法检查计划》予以发布。各实施检查机关应严格执行检查计划,依法履职,文明执法,并及时将检查情况书面向区政府报告。
附件:2016年度顺城区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