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政发〔2016〕29号
关于成立前甸镇汇华社区
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前甸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成立汇华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请示》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辽宁省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区政府研究同意成立汇华社区居民委员会。四至为:东至贵城街,南至临江东路,西至颐城街,北至裕城东路。区域面积1023604.72平方米,现有住户6769户、人口20307人左右。
特此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