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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顺城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号:顺政发〔2017〕24号    成文日期:2017-8-11
文件正文  
顺政发〔2017〕24号

顺政发〔2017〕24号

 

关于印发《顺城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深化全区公共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促进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增强事故防控能力,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体系建设。现将《顺城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1日

 

 

 

顺城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辽宁省安委办《关于印发安瑞霓同志在全省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现场会议上讲话的通知》(辽安委办〔2017〕25号)要求,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监管“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方针,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原则,确保形成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深化全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促进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增强对安全生产事故的防控能力,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及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实际需要出发,坚持“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相结合,以网格化为手段,进一步整合基层生产安全监管队伍,加强基层安全监管力量,构建安全生产属地为主、责任监管和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有机结合的监管模式,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升事故防控水平,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建设和谐美丽顺城提供坚实可靠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建立区,乡(镇)街道,村和社区三级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形成政府纵向分级负责、部门横向监管、网格人员责任管理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实现全覆盖、无盲区的安全监管目标。

三、组织机构


为保证安全生产网格化工作顺利开展,区安委会专门成立顺城区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

  长: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区政府各副区长

  员:各乡(镇)街道,各区直相关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安监局局长兼任。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统筹、组织、指挥、协调,并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向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通报网格化管理运行情况。

 

四、安全生产网格化划分原则 


(一)属地为主原则

采用行政区划界线作为监管网格边界,保持网格与行政区划的统一,充分依靠和利用网格内的行政资源。

(二)行业监管原则

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安全监管职责,以行业管理体系为基础,建立安全监管网格并明确对下级区域网格的具体业务指导和信息沟通要求,确保行业管理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要求在网格化管理中得到落实。

(三)属地和行业有机联系原则

上下级网格和平行网格之间建立情况互通、信息共享、责任分担、齐抓共管的动态监管工作机制,以达到行动一致、标准统一、分头把关、协调治理的目的。

 

五、网格等级和职责


(一)网格等级

一级网格为区级,由区安委会统一协调,监管主体为区级行业主管部门。

二级网格为乡(镇)街道级。由乡(镇)街道统一协调,监管主体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级网格为村和社区级,监管主体为村和社区生产安全管理小组。由各网格的安全员负责,监管对象为本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各级网格工作职责

1.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在网格管理中的工作职责:

1)指导督促各级各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监管网格;

2)部署、检查、考核一、二级网格的相关工作;

3)协调解决网格化管理中的有关问题;

4)建立、完善、维护和管理区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指导各网格运用信息化手段对责任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动态监管。
     2.区级各相关部门在网格监管中的工作职责:

1)按照本行业(系统)安全监管职责、范围和工作实际,制定本行业(系统)《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方案》,划分并建立安全生产监管网格,确定各网格的监管人员并明确工作职责;

2)分析研究行业监管对象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确定本级网格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和重点区域,并按照上级要求、行业特点、生产经营单位分布情况等,制定监督检查计划,规范监督检查程序,开展监督检查并建立工作台账;

3)部署、检查、指导下级网格中本主管行业的相关工作;

4)按照权限查处并督促消除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下级网格报(抄)送的事故隐患。

3.乡(镇)街道在网格管理中的工作职责: 

1)制定本辖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方案》,划分并建立安全生产监管网格,明确各网格人员和职责,编制网格化安全监管责任区域图;

2)摸清和掌握本网格内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采集相关信息并录入安全生产监管信息数据库,实施动态分类监管;

3)确定本级网格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并按照上级要求、行业特点、生产经营单位分布情况等,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开展日常检查;

4)对本级检查中发现的或下级网格报送的事故隐患,按照权限查处。超越权限的,进行汇总、梳理,抄报并配合一级网格的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5)指导督促辖区内村和社区建立健全三级网格,部署、检查、指导、考核三级网格工作,协调解决三级网格难以解决的问题;

6)向一级网格汇总上报安全生产重要信息,向三级网格传达和督促落实上级工作要求。 

4.村和社区生产安全管理小组在网格管理中的工作职责:

1)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辖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方案》,划分并建立安全生产监管网格,明确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督管理责任人员;

2)摸清和掌握本网格内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采集、确认相关信息并录入安全生产监管信息数据库;

3)按照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及娱乐场所每月一次全覆盖、商贸型单位每季度一次全覆盖的检查要求,以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情况等为重点,实施动态安全巡查,及时了解监管对象的安全生产状况,巡查时要告知被查单位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要求。安全员在巡查中,要按《检查表》进行检查,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或上级要求确定检查事项,及时发现、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时报告上一级网格,并建立工作台帐。

六、工作机制

(一)落实“三定三明确”机制

1.定责任区域:明确每一个网格具体监管的对象和范围;

2.定责任人:明确每一个网格的负责人员;

3.定监管任务:明确每一个网格年度、季度和月度的监督检查(巡查)内容和频次。

(二)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奖励机制

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检查指导,要将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体系,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

(三)建立通报工作的长效机制

区安委会对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建立通报长效机制,对各单位或相关责任人在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的予以通报:

1.网格划分界线不明、存在监管盲区或空白点的;

2.检查(巡查)工作不落实、信息报送不及时的;

3.工作推诿或相互间配合不力的。凡因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等原因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进行通报,并依法依规实施责任倒查和追究。

(四)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

各级网格每季度均应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通报检查(巡查)情况,分析安全形势,解决检查(巡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总结好的工作经验和作法,促进资源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对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及时查处、整治,必要时可通过政府挂牌督办的形式督促整改。 

(五)建立联村干部督查机制

将三级网格(村、社区)的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包村干部工作职责。包村干部要做到“两必清、两必到、一必报”(对所包村、社区的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必清、对本级网格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危险点、区域或问题必清;本级网格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等重大活动必到、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有较大影响的安全事件时必到;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必报)。 

(六)完善应急救援和预警机制

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切实做好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备案工作,加强企业预案与政府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整合现有应急装备和队伍资源,健全应急资源管理数据库,建立社会资源征用补偿和应急救援有偿服务的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七)严格执行隐患抄报制度

对三级网格收集上报的事故隐患等信息,由二级网格的安委办汇总后,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及时进行梳理、分流和交办,必要时牵头整治;超出二级网格管理权限的,由二级网格以政府(办事处)的名义抄报给一级网格相关区级职能部门,同时抄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各职能部门要立即查处并将查处情况及时向区政府反馈。

(八)建立三级安全排查安全隐患逐级上报制度

实行三级网格“月查月报”制。即以事故隐患月查月报表的形式,每月向二级网格报送巡查工作开展情况,对巡查中发现的难以当场整改的事故隐患,要及时向二级网格报告。

七、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7年8月初—8月未)

    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明确安全生产负责人,制定本辖区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完成网格划分、力量整合,落实各网格责任人,确定各个网格、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与任务,建立安全监管运行机制。

(二)实施阶段(2017年9月初—10月未)

组织对本区域内(或所管行业)的企业单位进行全面的排查,查清本辖区内(或所管行业)的各类企业的数量规模及生产经营情况,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信息档案,完成网格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信息的采集与确认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7年11月初—12月未)

区安委会将按照工作方案,对各级网格组建和相关制度建设等工作进行全面验收,在全区通报检查情况,对完成好的单位给予表扬。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网格化管理是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生产安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防止安全生产工作失控漏管的创新之举,也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的长效之策。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要求,将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因地制宜合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明确目标,细化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统筹兼顾,强化保障

要将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与“平安建设”、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加强人防、物防、技防,打牢事故防控基础。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村和社区工作内容,认真开展日常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提高村和社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要充分利用现有管理人员,采取兼职或专职的方法,落实村和社区级安全生产监管人员。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宣传网络化监管的重要性和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工作中的典型单位和先进经验,提高各级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营造良好氛围。 

(四)其他要求

1.请各乡(镇)街道于8月30日前将本乡(镇)街道名称及对应网格负责人、网格员姓名和联系方式报区安委会办公室。于9月30日前将《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方案》、本网格内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工作台帐、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架构图(参照附件1)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2.请区国土分局、环保分局、发改局、人社局、经信局、住建局、教育局、民政局、农发局、农机局、交通局、文体局、卫计局、市场监管局、旅游局、人防办、服务业局、粮食局、消防大队于8月30日前将本部门名称及对应网格负责人、网格员姓名和联系方式报区安委会办公室。于9月30日前将各自领域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工作台账、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架构图(参照附件2)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3.请各社区和村将各自《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方案》、本网格内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工作台帐、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架构图报相应乡镇、街道安监站备案。

联系人:耿潇  武文忠;联系电话:57504335

电子邮箱:fsscqaj.j@163.com

 

附件1:顺城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架构图

附件2:顺城区安监局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架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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