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政发〔2017〕25号
关于黄旗村三个村庄建设规划的批复
区住建局:
你局《关于上报黄旗村等三个村庄建设规划备案的请示》(顺住建〔2017〕3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黄旗村、砖台村、四家子村等三个村庄的建设规划编制,符合《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区所属乡(镇)、村规划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抚政办发〔2017〕14号)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原则同意黄旗村、砖台村、四家子村等三个村庄的建设规划编制。
三、严格按照村庄建设规划确定的各项指标控制开发建设规模和用地性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
四、要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对各村庄区域内的用地做好统筹安排,保证村庄建设规划的完整实施。
特此批复。
附件:黄旗村、砖台村、四家子村村庄建设规划
(此件公开发布)
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