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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文件
关于公布抚顺市顺城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
文件号:顺政发〔2017〕30号    成文日期:2017-11-30
文件正文  
顺政发〔2017〕30号

顺政发〔201730

 

关于公布抚顺市顺城区政务服务事项

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向纵深,优化营商环境,便利群众办事创业,现将《抚顺市顺城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目录》对政务服务事项的名称、类型、设定依据、实施主体进行统一规范,共计347项。其中,行政许可173项,行政给付38项,行政征收16项,行政确认55项,公共服务65项,已经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各相关政务服务部门要积极做好《目录》中政务服务事项与目前正在运行的权责清单相对应行政职权事项的有序衔接,按照《目录》开展政务服务,履行相关职责。

二、加快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对列入《目录》的政务服务事项,各相关政务服务部门要按照便民,高效、透明的原则,在严格执行省、市制定的服务指南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对政务服务事项运行流程再造,最大限度精简部门内部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特别是要加强衔接配合,推进“并联办理”,不得互为前置。

三、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要求,建立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动态调整机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对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及时进行调整完善,实施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开;要跟进省、市工作进度要求,适时建立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效能评估和意见反馈机制,通过委托第三方评估、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等方式,广泛听取专家学者、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不符合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群众反应强烈的事项,依法依规提出处理意见。

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积极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需要,对列入《目录》的政务服务事项,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实现实体政务服务与网上服务无缝对接,合一通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无差异、均等化政务服务。要加快政务信息资源互认共享,推动服务事项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政府

            2017113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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