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政发〔2018〕7号
关于公布区政府及所属部门颁布规范性
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认真执行《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提高行政管理效能,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辽宁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规定》要求,区政府法制办对2005年至2018年4月区政府及所属行政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依法进行了清理。根据清理结果,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40件,废止规范性文件10件,特予公布。
附件:1.顺城区政府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2.顺城区政府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