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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文件
关于废止顺政发﹝2015﹞8号文件的通知
文件号:顺政发〔2018〕10号    成文日期:2018-9-6
文件正文  
顺政发〔2018〕10号

 

顺政发〔201810

 

关于废止顺政发﹝20158号文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区政府于20157月制定印发的《顺城区文化创意产业扶持意见(试行)》(顺政发﹝20158号)已到期,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予以废止。原文件中相关扶持政策不再适用。今后,我区招商引资及相关产业发展扶持政策以《关于抚顺市顺城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的若干政策(试行)》(顺委办发﹝201863号)和《顺城区商贸流通限额以上企业扶持方案》(顺政办发﹝201846号)为准,特此通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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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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