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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文件
关于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依法予以关闭的批复
文件号:顺政发〔2019〕5号    成文日期:2019-5-28
文件正文  
顺政发〔2019〕5号

区应急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报请区政府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金属非金属矿山请示》已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抚顺市顺城区马前石材四厂、抚顺市顺城区马前石材五厂、抚顺市顺城区马前石材九厂、抚顺市顺城区顺发石材厂、抚顺市顺城区铁峰石材厂、抚顺市顺城区会峰石材厂、抚顺市顺城区新东采石场7家金属非金属矿山予以关闭;

二、由你局负责依法履行关闭程序,并做好稳定工作。

特此批复。

              

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2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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