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单位: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司发〔2019〕27号,现将《顺城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证明事项目录(第一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顺城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证明事项目录(第一批)
2.《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参考样本)
3.《证明事项告知书》
4.《申请人承诺书》
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