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政发〔2020〕5号
前甸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单位:
2020年4月28日16时许,位于抚顺市顺城区前甸镇大柳工业园区内的抚顺市大伙房塑料制品制造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为查清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认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区政府决定成立抚顺市大伙房塑料制品制造有限公司“4.28”触电死亡一般事故调查组。调查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 敏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赵 闯 区住建局局长
钱为民 区总工会副主席
曹德顺 抚顺市公安局顺城分局经稳保大队民警
成 员:蔡 聪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郭 颖 区住建局副局长
贾 苏 区应急管理局监察一科科长
张 特 区应急管理局科员
郎书昆 区应急管理局科员
事故调查组在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筑牢廉洁自律意识,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该起事故进行深入细致的勘察、讯问,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事故调查,查明相关责任人责任并提出相应处理建议,完成事故调查报告。
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