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的编制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行政执法条例》、《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完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核公告制度,依据《关于开展审核确认全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与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工作的通知》抚司发〔2019〕31号,现印发了《顺城区2020年行政执法主体名单》及《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通知。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文件共有两个部分。一是行政执法主体名单,二是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三、重点工作
各执法主体单位依据自身职权展开执法活动。
四、责任分工
共有九项具体事项,涉及到九个部门:人社局、应急局、审计局、住建局、工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抚顺城街道、将军堡街道、新华街道。要求各部门依据自身职权展开执法活动。
顺城区司法局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