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政发〔2020〕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民法典》的实施,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抚顺市司法局《关于开展与<民法典>规定不符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区政府对2020年以前区政府及所属行政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依法进行了清理。根据清理结果,废止规范性文件4件,特予公布。
附件:顺城区政府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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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城区政府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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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发文文号 |
1 | 关于印发《顺城区企业工资清欠“以奖代补” 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顺政办发〔2009〕8号 |
2 | 关于印发顺城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 (试行)的通知 | 顺政办发〔2011〕45号 |
3 |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 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 顺政发〔2017〕19号 |
4 | 关于公布抚顺市顺城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 | 顺政发〔2017〕3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