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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件号:顺政发〔2021〕11号    成文日期:2021-4-15
文件正文  
顺政发〔2021〕11号


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中共抚顺市顺城区委员会:

2020年,顺城区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决策部署及区委确定的2020年法治顺城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以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为基础,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

1.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负责同志贯彻落实中央、省以及市委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规定,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并开展了深入研究和宣传解读,拓展了学习宣传的广度深度,各级领导干部强化了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

2.研究制定了《法治顺城建设规划(2021-2025年)》《顺城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对全面推进法治顺城建设工作作出了总体设计。

3.贯彻执行《中共抚顺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工作方案》。从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了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以争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为抓手,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法治体系

1.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按照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的相关会议精神,顺城区成立了区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区委书记任委员会主任,区委副书记、区长任委员会副主任。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由区司法局起草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报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区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对本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进行审议,确保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开展,落地落实。

2.全面推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市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下发后,顺城区于5月14日召开了区委法治建设委员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会议通过了《顺城区关于争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的实施方案》并将示范创建工作纳入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区委书记王丽娟同志对法治政府示范区创建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区司法局认真贯彻区委法治建设委员会会议精神,于5月18日,印发了《顺城区关于争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时间节点,确定了责任单位。并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自查自评,按照《方案》要求提交自查报告和申报材料。6月,根据《顺城区关于争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的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各相关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评,自查覆盖率达到了100%。

3.依照指标体系对我区法治政府建设自查自评。我区涉及一级指标9项、二级指标37项、三级指标112项,按每项10分赋分,得分1010分,换算成百分制得分90.2分,达到示范区创建标准。

(1)政府职责全面依法履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取得成效,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实行动态管理,政府组织结构得到优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优化,社会法治、公共服务进一步创新,节能和生态环境保护不断加强。

(2)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率达100%。合法性审查机构对文件的制定主体、程序和有关内容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规定,及时进行合法性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制定机关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3)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依法决策机制健全。依照《顺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决策流程涉及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

(4)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涉企行政执法计划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建立健全,标准细化、量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运行有效。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健全,培训工作定期开展。

(5)政府行为诚实守信。诚信政府建设制度体系健全,政府采购依法公开透明,政府债务规模适度、风险可控,不存在违法违规过度举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坚持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

(6)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功能得到有效发挥。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衔接有序,绝大多数矛盾纠纷能够通过法定渠道得到解决,人民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村委会、居委会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形式多样,“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

(7)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人大、政协提案办结率及满意率均为100%。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出庭率100%。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渠道通畅。政务公开全面推进,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100%,无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产生的败诉案件。

(8)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将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作为选拔作用干部的重要标准,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政府工作人员培训中法律教育的比例,将宪法等法律法规列入培训考试的考核内容。落实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工作机制。全面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增强机关工作人员宪法意识。依托第三个“12.4”宪法宣传周,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营造了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氛围。

二、存在问题

1.个别单位部门对示范创建工作重视程度不足。部分单位部门对示范创建工作启动阶段有一定的认识,但认识不够到位,措施不多。特别是在落实指标体系具体到责任部门、责任人上还有差距,只注重了自身单位部门对接任务进展完成情况,没有按照要求,做好对接任务的抓总抓细工作。个别单位对承担的指标项目申报材料未按时提交,经区法治建设办多次督促后,才陆续上报。

2.对指标内容掌握不够深入,对测评方法和材料申报技巧上有待提升。一些部门对指标具体内容与自身工作的对标存在缝隙或者理解有偏差,未站在全区的角度开展创建工作,导致在申报材料准备上不充分、不具体。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建设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1.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法治手段推动高质量振兴发展。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参与竞争、受到同等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

2.为加强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全面做好“六稳”工作,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相关工作,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强科技创新、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应用和重大项目建设等提供法治保障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市场准入行政许可事项。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加强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4.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加强诚信政府建设。深入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法依规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通过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度,建立政府信用的管理体系,完善失信惩戒和责任追究机制,规范政府机关在重点领域的诚信行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治理政府失信行为。

(二)继续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1.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涉企行政执法计划管理,实现执法单位全覆盖。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等制度措施,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2.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强化对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等领域的执法,实现信息共享。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

3.不断完善行政复议工作体制机制,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提高办案水平,确保行政复议案件办案质量,坚决纠正行政机关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

4.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区政府及所属行政部门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执行法院生效裁判,落实司法建议。建立诉讼案件定期通报制度,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三)不断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市域社会治理制度

1.健全党委领导社会治理工作的制度。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党委领导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体制机制,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充分发挥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作用,加快推进社会治理方式现代化。

2.完善新形势下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积极推进非诉讼纠纷解决手段相融合,推动基层工作和法律服务下沉。推进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工作,为群众搭建“家门口”的说事平台,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3.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信访工作。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完善创新信访工作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推动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完善网上信访制度,健全信访网上投、事项网上办、结果网上评、问题网上督、形势网上判的“一网式”信访综合管理服务机制。

(四)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1.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落实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标准,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建设。

2.进一步提升全民普法的实效性。认真总结“七五”普法期间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并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城市居民、农村村民、青少年等重点普法对象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区党员干部及广大群众的法治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法治顺城”。

(五)切实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

1.加强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依法对备案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开展审查监督工作,依法撤销和纠正违法的规范性文件。落实执法检查工作办法,完善工作流程。落实评估工作制度,了解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和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民主监督制度。

2.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完善政府内部监督,自觉接受政府外部监督。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行政执法统计、案卷评查等制度。公布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对阻碍经济发展和损害营商环境的违法执法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3.强化行政监督。进一步加强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做好政府督查工作,落实对行政机关执法情况的检查制度,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

 

 

                                                      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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