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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文件
关于成立抚顺恒拓新材料有限公司“5.10”高处坠落死亡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文件号:顺政发〔2021〕13号    成文日期:2021-5-11
文件正文  
顺政发〔2021〕13号


关于成立抚顺恒拓新材料有限公司“5.10”高处坠落死亡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河北乡人民政府,区直各相关部门、单位:

2021年5月10日18时20分,顺城区政府总值班室接到110指挥中心联动电话,通知区应急管理局在河北乡方晓村一碳素厂有一名施工人员坠落受伤,应急管理局立即与属地政府进行核实,晚19时10时,属地政府反馈位于抚顺市顺城区河北乡方晓村一碳素厂在进行厂房房顶修缮时,一名施工人员在下午13时左右高处坠落受伤,现场人员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120救护车将伤者送至抚顺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救治,15时30分许该伤者经抢救无效被宣布死亡。为查清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认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区政府决定成立抚顺恒拓新材料有限公司“5.10”高处坠落死亡事故调查组。调查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阴瑞晶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王  敏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杜忠诚  区总工会副主席

        关文胜  抚顺市公安局顺城分局经保大队大队长

 员:孟庆春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宝军  河北乡人民政府乡长

蔡  聪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区应急管理局监察一科科长

伊东奇  区应急管理局监察二科科长

许凯崴  区应急管理局监察一科科员

事故调查组在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筑牢廉洁自律意识,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事故调查四不放过的原则,对该起事故进行深入细致的勘察、讯问,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事故调查,查明相关责任人责任并提出相应处理建议,完成事故调查报告。

 

 

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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