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注销、移交抚顺市顺城区金花铁矿选矿厂废弃尾矿库的批复
区应急管理局:
你局《关于注销、移交抚顺市顺城区金花铁矿选矿厂废弃尾矿库的申请》已收悉,区应急管理局、财政局和会元乡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顺城分局、市生态环境局顺城分局联合对抚顺市顺城区金花铁矿选矿厂废弃尾矿库进行了验收。经验收,该尾矿库已经不存在安全隐患,具备了闭库条件,验收合格。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发〔2016〕3号)规定,同意对抚顺市顺城区金花铁矿选矿厂废弃尾矿库依法实施注销,请你局将闭库验收资料及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与市自然资源局顺城分局做好移交工作,不再纳入尾矿库管理范畴。
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