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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文件
关于关闭抚顺市皇金石材有限公司等11家采石场的公告
文件号:顺政发〔2022〕17号    成文日期:2022-11-2
文件正文  
顺政发〔2022〕17号


顺政发〔202217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实施以“矿权减量、矿业转型、矿企安全、矿山生态、矿区稳定”为主要内容的非煤矿山综合治理工作,推进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实施非煤矿山综合治理的意见》(辽委发〔2018〕49 号)等相关规定,经顺城区政府研究决定,拟将抚顺市皇金石材有限公司等11家采石场依法予以关闭,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列入关闭范围的矿山禁止一切开采活动。

二、被关闭矿山的采矿权人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矿山从业人员遣散、安置等工作。

三、被关闭矿山的采矿权人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启动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

四、在矿山关闭过程中,如有以暴力或其他违法形式阻碍关闭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市自然资源局顺城分局、区公安分局、市生态环境局顺城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会元乡政府、河北乡政府等相关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依规注销相关证照,并共同做好矿山关闭工作,依法清理收缴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确保按照相关要求关闭到位。

以上如有异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章第九条之规定,矿山企业应于六十日内向顺城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章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顺城区关闭矿山基本信息表

 

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

 

 

 


顺城区关闭矿山基本信息表

 

序号

矿山名称

许可证号

有效期起

有效期止

1

抚顺市皇金石材有限公司

C2104002010067120069189

2016年810

2018510

2

抚顺天利石材有限公司

C2104002017117120145492

2015531

2018531

3

抚顺市盛中达石材有限公司

C2104002010067120069198

2016810

2018510

4

抚顺市雄瀚石材有限责任公司

C2104002010067120069191

201561

201861

5

抚顺市连贵石材有限公司

C2104002010067120069193

201561

201861

6

抚顺市顺城区马前石材有限公司

C2104002010067120069233

201561

201861

7

抚顺市鹰落山采石有限公司

C2104002010067120069248

2015531

2018531

8

抚顺孤家采石有限公司

C2104002010117120082727

2015531

2018531

9

抚顺市莲岛采石有限公司

C2104002010117120082728

2016810

2018510

10

抚顺市顺城区马前石材一厂

C2104002010067120069190

2012531

2013531

11

抚顺天龙采石有限公司

C2104002010067120069230

20151021

20151112


 
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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