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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办文件
关于印发 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23年度 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文件号:顺政办发〔2023〕13号    成文日期:2023/9/15 13:50:42
文件正文  
顺政办发〔2023〕13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推动依法治理,夯实安全基础,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保驾护航,制定本清单。

一、区委副书记、区长李培育

(一)履行全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负责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安委会)全面工作,组织制定区安委会年度工作要点,把安全生产纳入区政府重点工作和区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在年度考核中,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列入述职内容;

(二)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严格落实《顺城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组织制定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23年度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清单,并定期检查考核;

(三)全年至少主持召开4次区政府常务会议或者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四)推动落实《顺城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涉及安全生产的重点任务;

(五)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持续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六)持续推动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及《辽宁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若干措施》、《抚顺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若干措施》和《顺城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若干措施》;

(七)组织开展全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督促落实《辽宁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办法》和《辽宁省重大事故隐患及问题倒查追责办法(试行)》;

(八)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考核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九)全年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2次以上;

(十)着力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督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按照监管需求与能力相匹配的原则,配齐配强各行业领域基层安全监管执法和检查力量。

二、顺城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崔明相

(一)履行区安委会常务副主任职责,负责区安委会日常工作,协助区长统筹推进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跨区域、跨部门安全工作,推动落实区安委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在年度考核中,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列入述职内容;

(二)督促指导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应急局、区信访局、区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等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定期组织分管部门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全年组织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4次以上;

(三)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持续推动落实《顺城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若干措施》;

(四)推动落实《顺城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涉及安全生产的重点任务;

(五)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

(六)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督查、考核等工作,推动属地、部门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七)统筹推进全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设,定期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研判,推动落实重点管控措施,组织开展全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推动健全完善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建立重大隐患清单,督促逐项整改销号;

(八)全年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4次以上;

(九)依法组织或者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调查处理和信息公开等工作,依法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等行为;

(十)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吹哨人”制度,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组织监管部门及时处理举报;

(十一)组织分管部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非法营运等行为;

(十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安全生产良好社会氛围。

(十三)严格履行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和防汛抗旱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工作职责,协助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总指挥和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做好全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和防汛抗旱减灾救灾工作。

(十四)严格履行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工作职责,协助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

三、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高岩

(一)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在年度考核中,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列入述职内容;

(二)督促指导区文旅广电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营商局等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定期组织分管部门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全年组织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4次以上;

(三)组织分管部门认真落实《顺城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涉及安全生产的重点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持续推动落实《顺城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若干措施》;

(四)组织开展旅游景点、文博单位、星级宾馆酒店、体育场馆等高风险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做实做细文化文物单位防火防盗及重要场所安全防范工作;

(五)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组织开展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整改“回头看”,确保整改实效;

(六)组织分管部门健全完善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深入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

(七)组织分管部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非法营运等行为;

(八)全年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2次以上;

(九)指导分管部门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四、区委常委、副区长鲁永强

(一)履行区安委会副主任职责,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在年度考核中,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列入述职内容;

(二)督促指导区住建局、区市场局、市自然资源局顺城分局等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定期组织分管部门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制定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全年组织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4次以上;

(三)组织分管部门认真落实《顺城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涉及安全生产的重点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持续推动落实《顺城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若干措施》;

(四)深入推进城镇燃气、自建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专项整治,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有序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组织开展居民小区、高层住宅、建筑工地等重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打通生命通道;

(五)加强大型商场、医院、宾馆酒店、高层建筑、旅游景点及相关重点领域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六)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组织开展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整改“回头看”,确保整改实效;

(七)组织分管部门健全完善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深入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

(八)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打击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非法营运等行为,依法精准查处非煤矿山违法盗采等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

(九)全年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2次以上;

(十)严格履行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副总指挥和防汛抗旱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工作职责,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落实情况;组织指导一般森林草原火灾的调查评估处理和督办工作;协助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做好全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和防汛抗旱减灾救灾工作;

(十一)严格履行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工作职责,协助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做好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工作,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

(十二)指导分管部门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五、副区长沈会懿

(一)履行区安委会副主任职责,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在年度考核中,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列入述职内容;

(二)督促指导区教育局、区民宗局、区卫健局、区医保局等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定期组织分管部门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制定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全年组织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4次以上;

(三)组织分管部门认真落实《顺城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涉及安全生产的重点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持续推动落实《顺城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若干措施》;

(四)组织开展幼儿园、学校、宗教场所、医院等重点场所应急疏散演练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治理;

(五)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组织分管部门开展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整改“回头看”,确保整改实效;

(六)组织分管部门健全完善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深入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

(七)组织分管部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非法营运等行为;

(八)全年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2次以上;

(九)指导分管部门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六、副区长赵永新

(一)履行区安委会副主任职责,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在年度考核中,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列入述职内容;

(二)督促指导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交通局、区铁建办等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定期组织分管部门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全年组织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4次以上;

(三)组织分管部门认真落实《顺城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涉及安全生产的重点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持续推动落实《顺城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若干措施》;

(四)组织开展养老院等高风险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打通生命通道;

(五)在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工伤保险政策等方面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保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将接受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严控危险岗位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数量;

(六)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特别是农村道路交通)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协助查处客车货车非法运营等典型非法违法行为;

(七)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组织分管部门开展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整改“回头看”,确保整改实效;

(八)组织分管部门健全完善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深入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

(九)组织分管部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非法营运等行为;

(十)全年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2次以上;

(十一)严格履行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工作职责,协助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做好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工作,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

(十二)指导分管部门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七、副区长周诗杰

(一)履行区安委会副主任职责,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在年度考核中,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列入述职内容;

(二)督促指导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顺城分局等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定期组织分管部门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全年组织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4次以上;

(三)组织分管部门认真落实《顺城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涉及安全生产的重点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持续推动落实《顺城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若干措施》;

(四)组织开展民爆物品等行业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治理;

(五)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宾馆酒店、大型商场超市和集贸市场等高风险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打通生命通道;

(六)推动抓实民爆物品、危险废物等监管环节多的领域全链条监管责任;组织开展水利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治理水库、水闸、堤防运行安全和在建水利工程安全风险隐患;

(七)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组织分管部门开展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整改“回头看”,确保整改实效;

(八)组织分管部门健全完善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深入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

(九)组织分管部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非法营运等行为;

(十)全年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2次以上;

(十一)严格履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工作职责,协助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做好全区防汛抗旱减灾救灾工作;协助组织或主持会商,指挥防汛抗旱减灾核实工作;

(十二)指导分管部门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八、副区长、市公安局顺城分局局长金学飞

(一)履行区安委会副主任职责,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在年度考核中,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列入述职内容:

(二)督促指导区司法局、市公安局顺城分局等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定期组织分管部门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全年组织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4次以上;

(三)组织分管部门认真落实《顺城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涉及安全生产的重点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持续推动落实《顺城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若干措施》;

(四)组织依法对基层消防列管单位进行日常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公共安全管理工作;

(五)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组织分管部门开展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整改“回头看”,确保整改实效;

(六)组织分管部门健全完善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深入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

(七)全年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2次以上;

(八)严格履行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副总指挥工作职责,协助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总指挥做好全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九)指导分管部门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九、政府办公室主任阴瑞晶

(一)协助区长、副区长抓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以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二)协助区长将安全生产纳入区政府重点工作和区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

(三)组织区政府办公室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配合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区委、区政府以及区安委会的工作安排,区长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要求。

 

 

 

 

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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