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变更抚顺顺成建设有限公司出资人的通知
抚顺顺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更好推进“管委会+公司”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对抚顺顺成建设有限公司的指导,充分发挥管委会在公司运营过程中的监督职责,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将抚顺顺成建设有限公司出资人由原顺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变更为抚顺顺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抚顺顺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认真履行抚顺顺成建设有限公司产权及资产管理、财务监督管理、领导人经营责任管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重大事项管理等出资人职责,并按照相关国资管理规定,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