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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文件
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城区财政体制改革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号:顺政发〔2025〕24号    成文日期:2025-12-31 14:10:23
文件正文  
顺政发〔2025〕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顺城区财政体制改革推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政府

202512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顺城区财政体制改革推进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抚政发〔2024〕10号),进一步明确区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提高财政管理规范化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理顺区级财政分配关系,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体制,为实现顺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事权责任相匹配

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科学界定区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实现权、责、利相统一,确保政府履职与财力保障相适应。

(二)坚持激励约束并均衡

建立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部门培育壮大财源、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规范预算执行与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坚持财力协调可持续

积极涵养和培植优质税源,努力做大财政收入规模,稳步增加区级可用财力。加强财力统筹与优化分配,确保财力下沉,优先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和重点领域支出需求。

(四)坚持预算公开透明化

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常态化、标准化、精细化,拓展公开范围与内容,将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监督全过程,打造群众满意的“阳光财政”。

三、明确区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区级财政事权:指涉及全区范围、需统一规划管理的基本公共服务,主要包括全区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全区统筹实施的教育与社会保障、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区级机关正常运转等事项。

共同财政事权:主要涵盖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基本就业服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卫生计生服务、基本生活救助、基本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事项。

立足本级财力状况,结合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严格落实“三保”要求,将保民生、保运转、保工资等属于区本级承担的部分纳入预算管理,确保区级支出责任清晰到位。

四、规范区本级财政收入管理

规范税收收入管理:深化财税征管协同共治机制,强化与税务部门的联动协作,建立健全重点税源常态化监控体系,切实保障各项税收依法依规应收尽收。严格落实省、市财政体制确定的分享政策,对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共享税种的地方留成部分,严格按照省、市、区三级分享比例进行准确划转与规范核算,确保区级应得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

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编制并公开《非税收入项目目录》,清晰列明各项收入的征收标准、执收单位及政策依据等关键信息,从源头上规范执收行为、杜绝乱收费现象。全面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实现一般缴款书“缴款通知书、非税电子票据”两票合一,构建全链条标准化收缴流程。持续清理并压缩纸质票据使用范围,对仍使用失效票据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对照巡视、审计等反映的问题,督促各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严肃防范虚增收入、违规收费等行为。

五、优化转移支付制度

规范转移支付分配和使用管理。一般性转移支付应依据客观因素法进行分配,综合考虑财政困难程度、支出成本差异及绩效结果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资金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须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用途精准使用,确需调整用途的,应按规定程序报批。所有转移支付资金纳入区级预算统一管理,依托财政一体化系统实施动态监控,确保资金拨付、使用全过程可追溯。

加强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保障。该类资金应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地方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切实履行本级政府应承担的支出责任。区级相关部门应依据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支出责任分担比例、常住人口规模等因素,足额落实配套资金,确保共同财政事权事项落实到位。

积极做好向上争取资金工作。各部门单位要深入研究各类转移支付政策的支持方向和申报条件,加强项目策划与前期准备,确保申报内容与上级要求精准对接,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和成功率,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争取更多资金支持。

六、提高财政管理规范化水平

(一)全面规范区级财政管理。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效能,严格遵循上级部署,系统规范区级预算编制、决算公开、收入组织、“三保”保障、债务管理、会计监督等各项工作。顺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预算按部门预决算模式管理,纳入区政府预决算体系并单独列示,不再单独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深化“乡财区管”机制,将前甸镇、河北乡、会元乡纳入统一管理范围,参照部门预算方式予以保障。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财政管理体制,以各乡镇街道上年度税收入库实绩为基数,实行收入增量奖惩机制。

(二)健全“三保”保障长效机制。坚持“底线思维、靶向施策、动态监控、责任闭环”原则,确保“三保”支出在预算中优先安排、库款调度中优先保障、工作中优先落实。建立健全涵盖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处置的全过程管理机制,所有“三保”资金均通过财政专户清算。制定“三保”风险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强化风险监测与应对处置能力,牢牢兜住“三保”底线,确保财政持续平稳健康运行。

(三)强化政府债务全链条管理。从严加强债务限额管理、余额统计、隐性债务监控、还本付息安排及新增债券申报管理。完善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稳步推进隐性债务与法定政府债务“并轨”管理。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确保按期足额偿还到期债务本息。新增债券申报须严格评估区级财力承受能力与项目收益平衡情况。扎实推进债务化解方案落实,有序压降区级融资平台债务规模与数量,持续优化债务结构。


 
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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