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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件号:顺政发〔2026〕3号    成文日期:2026-2-2 16:19:59
文件正文  
顺政发〔2026〕3号


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中共抚顺市顺城区委员会:

2025年,顺城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法治顺城建设目标,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落地。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锚定法治政府建设方向

1.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践行。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制发《党员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内法规、国家法律体系有机融合,系统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党员学习。将法治课程纳入干部培训主体班次必修内容,通过集中授课、专题研讨等方式,推动领导干部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法治实践效能。

2.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推进法治建设重点项目,项目圆满完成,群众反馈良好。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先后11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汇报,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着重听取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进展,研究行政复议、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工作,化解一批重点诉讼案件,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完成2024年度述法工作,按规定应当述法人数59人,实际述法人数59人,实现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

(二)优化政府职能配置,提升治理服务综合效能

1.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大力推进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依托监管对象库,强化监管信息归集,实现监管事项、监管人员、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动态监管。加强企业公示信息指导,保持企业数据连续稳定,突出以公示出资信息为切入点,结合抽查检查督促企业依法公示即时信息,推动政府管理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

2.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组织24家审批单位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包含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情况、是否网上办理、窗口授权书更新和综窗事项审核知识手册更新等内容,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全面完成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改革工作,改革后的11个综合窗口高效运转。目前,顺城区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878项,进驻部门21家,进驻中心事项641项,一窗办理率93%。

(三)深化营商环境建设,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1.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和“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明确项目立项“一件事”整合范围、办理标准、流程时限及部门权责边界。梳理形成涵盖项目备案、节能审查、审批公示等环节的操作指南,将“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要求以制度形式固化,实现“一次申报、并联审批、同步办结”。将抚顺市首批48个“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清单和新增7个一件事清单精准对接并落实到区政务服务(分)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的综合窗口,配备专门帮办代办员,对“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全程帮办代办,切实降低办事成本。

2.健全信用监管体系。深入贯彻《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辽宁省政务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试行)》等法规政策,制定《2025年抚顺市顺城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构建覆盖政务、市场、社会等领域的信用监管框架。完善联合奖惩机制,将严重失信行为主体纳入联合惩戒对象,依法依规对政务严重失信行为主体及相关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加大信用普法工作力度,将信用法规融入各行业领域信用建设。加强全区信用信息归集,支持社会信用环境建设。

(四)规范依法行政流程,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1.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将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作为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在巡察工作中严格执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区司法局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全面参与重大事项法治把关、复杂信访问题法治化解,全年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各类专题会议、信访会议170余次,推动决策程序法定化、决策内容合法化、决策实施规范化,从源头上防范化解行政决策法律风险。引入政府法律顾问协助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及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核,严格审核关口。2025年,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合法性审核5件,审查各类行政合同450余件次,确保行政行为于法有据、程序正当。

2.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聚焦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发挥,持续规范案件办理程序,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醒工作机制,加强与法院沟通协调,区司法局全程介入,提供“保姆式”服务,及时提醒应诉单位行政负责人参与庭审,确保庭审活动有序高效开展,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025年,共接待行政复议咨询350余人次,新收复议申请90件,受理行政复议78件,受案数同比增长50%,审结62件,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17件,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市、区两级人民法院共收到涉及我区行政起诉状42件,审结36件,败诉率19%,败诉率始终保持低位运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五)推进执法体制改革,提高行政执法规范水平

1.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主体、人员及事项日常监督,定期审核行政执法证件制证平台执法人员信息,依程序注销不符合要求的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严禁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及个人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编制顺城区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清单涵盖1054项执法事项,已在抚顺市司法局、顺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专栏予以公示。顺城区现有执法主体43个,执法人员423人,有效破解了部分执法事项“有事项无人员”的供需匹配难题,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规范性、精准性显著提升。

2.加强涉企执法监管。推行“企业安静期”制度,启动涉企行政检查“扫码入企”试点工作,有效遏制乱检查行为。探索开展“伴随式”执法,参与执法部门执法一线,发现问题2个,已完成整改。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通过发放调查问卷、走访企业、梳理行政执法败诉及行政复议撤销案件等方式收集问题线索,同时与纪检、信访、财政、营商部门联动,全方位摸查违规执法线索,制发执法监督建议函44份,涉及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开展顺城区行政执法领域查摆短板不足专项行动,结合日常执法实际、信访投诉、案卷评查等情况,通过内部梳理、交叉检查、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深入查找执法理念、执法行为、执法程序、执法作风、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短板与不足,发现问题124个,已全部完成整改,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为经济健康发展筑牢法治屏障。

(六)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增强风险防控处置能力

1.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健全风险源头预防管控、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根据突发事件分级分类标准,规范各类突发事件分级响应流程,细化应急响应处置措施和协调联动机制,提高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规范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修订完善区级应急预案32个、乡镇(街道)应急预案45个,实现食品安全、自然灾害救助、生产安全事故等重点领域全覆盖,基层应急预案可操作性显著提升。

2.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完成全区87个避难场所系统评估更新及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成果综合展示系统数据更新工作。完成全国信息员系统人员信息更新与救灾系统合并工作,开展全区信息员培训2次,培训灾害信息员130人。完成应急局国防动员能力自核自评及应急管理领域人力动员潜力普查,建立救援队伍台账,包含森林草原灭火、水电热气抢修、医疗、公路工程抢修等多领域人员信息。现有队伍21支,共668人。其中专业队伍11支,共250人;非专业队伍10支,共418人。组织乡镇(街道)及相关区直部门开展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排查身边灾害隐患”为主题的5.12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印发宣传海报600余张,悬挂条幅110幅,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1200余份。

(七)强化矛盾纠纷化解,提升多元解纷工作质效

1.扎实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深入落实《辽宁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推动、公众参与的多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新格局。建立顺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由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人社局、信访局作为常驻单位,住建、民政、妇联、团委等11家随驻单位均已派员进驻,设立引导区、综合受理区、纠纷调解区等功能分区,实现群众诉求“一站式”受理、矛盾纠纷“多元式”化解,目前,中心日均接待群众20余人次。积极发挥派出所、司法所联动优势,定期召开“所所联动”工作会议,对重点人员管理、疑难矛盾化解、普法宣传等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在全区十个派出所派驻11名对公专职人民调解员,有效减少因重点人员和矛盾纠纷引发的“民转刑”“刑转命”案件的发生。不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持续发挥全区125个调解委员作用,紧盯山林土地、邻里、婚姻家庭等重点领域,坚持每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在重大节日、节点、敏感时期开展专项排查;由住建局、人社局、市场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五家单位建立行政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化解行政争议的“分流阀”作用,健全行政争议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不断完善“村(居)民评理说事点”作用,将“社区法律顾问”以及辖区法律服务所的法律服务人员作为“特约说事员”加入到居民评理说事点中,及时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难复杂法律问题,确保从源头上减少矛盾与风险隐患的产生。2025年,处置各类矛盾纠纷5487个,其中110纠纷类警情5275个,自排矛盾212个,共化解矛盾5487个,化解率100%。回访已化解矛盾5487个,回访率100%。

2.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以打通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为关键,聚焦“四应四不”问题,集中开展服务水平提质增效工作。将综治中心与区人民来访接待大厅深度融合,安排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人社局等部门进驻开展工作,创新工作机制,有效提高信访工作质效。引入社会力量参与信访工作,选聘法律、劳动社保、自然资源等领域15名专家组建信访工作专家库,逐步探索通过规范信访听证工作程序,保障信访人合法权益。开展“零信访”社区(村)创建工作,目前已有21个社区、4个村实现全年零信访。2025年,累计化解信访积案71件,省交办“万件化访行动”台账案件化解率达100%。

(八)优化法律服务供给,强化民生保障服务效能

1.推动“八五”普法走深走实。健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印发《2025年顺城区区(市)直单位普法责任清单》,深入开展宪法、民法典宣传教育,扎实开展“法律七进”,推动形成全社会大普法工作格局。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结合重要时间节点,精心组织“送法润万家 调解抚民心 平安过春节”(农民工专场)法治宣传活动、防范电信诈骗普法宣传活动、“聚力振兴新突破 法治护航决胜年——2025民法典宣传月·送法进企业宣传季”活动、宪法宣传周等,共计273场,发放宪法、民法典、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国家安全法等法治宣传品3万余份,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00余人次。

2.加强法律援助建设。制定《顺城区法律援助人员办案规范(试行)》,定期组织专人对已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抽查,确保案件办理质量。通过个人申请、律所推荐的方式,建立顺城区法律援助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源库,吸纳64名资深执业律师、18名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与武警抚顺支队联合成立武警抚顺支队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创新双拥实践,为更多军人军属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 服务暖民心”活动,细化便民举措,拓宽申请渠道,设立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绿色通道”,相关法律援助申请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2025年,共受理诉讼法律援助案件391件,其中民事案件168件,刑事案件223件,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二、存在问题

(一)法治思维深度运用不足。部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复杂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少数部门仍存在重经验轻法治、重效率轻程序的惯性思维。在行政诉讼工作中,部分单位主动化解行政争议的积极性不高,配合开展协调化解工作的协同性有待加强。从败诉案件分析来看,多数源于行政机关未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责、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成效需持续提升。

(二)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滞后。数字技术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融合深度不够,城市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的非现场监管模式仍处于碎片化探索阶段。各部门监管系统数据标准不统一、共享渠道不畅通,尚未构建起全域覆盖、智能协同、闭环管理的数字化监管体系,监管精准度不足,效能未能充分释放。

(三)法治化营商环境仍有提升空间。受执法权限划分不够清晰、案件管辖标准不够统一等因素影响,各执法部门间尚未构建常态化协同执法机制,不同程度存在“信息壁垒”“执法壁垒”,易引发“监管真空”“重复执法”“多头检查”等现象,既加重企业合规负担,也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造成一定影响。

三、2026年工作打算

(一)深化法治思维能力建设。以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为核心,将法治培训纳入领导干部必修课,重点围绕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复杂案件法律适用等内容开展专题培训。健全行政争议诉调对接联动机制,由司法行政部门牵头,联合法院、相关行政机关构建协同化解格局,在诉前调解、诉讼配合、执行衔接等关键环节,提醒行政机关主动履职、积极配合,持续提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质效。

(二)推动非现场监管技术应用。以数字化改革为抓手,探索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非现场监管体系,整合城市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监管数据,实现违法线索、执法记录、企业信用、处罚结果等数据的实时调取,为跨部门联合执法提供数据支撑。同步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数据采集、存储、使用全流程,确保监管数据安全可控,充分释放数字化监管的乘数效应。

(三)加强跨部门、跨层级联合执法。构建“权责清晰、联动顺畅、高效协同”的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召开执法部门联席会议,提升协同效率,降低重复检查频次。深化乡镇(街道)赋权改革,结合基层实际需求精准划定赋权事项。建立区、乡两级执法监督联动机制,区级部门定期对乡镇(街道)执法情况进行指导和抽查,及时纠正执法不规范问题,确保赋权事项“接得住、管得好”,推动形成“区级统筹协调、乡镇(街道)就近处置、上下联动贯通”的执法新格局。

 

 

                            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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