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董思汗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来源: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政府浏览:889次'时间:2025年12月1日
顺政干发〔2025〕3号
关于董思汗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董思汗同志任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徐 飞同志任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孔繁权同志任顺城区数据局副局长、营商环境建设局副局长(兼); 董春亮同志任顺城区统计局副局长(延长一年挂职期); 李 闯同志任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史汝美同志任顺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肖 卓同志顺城区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郝莹莹同志顺城区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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