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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顺城区政府办公室
部门领导
机构职能

主要职责:

(一)负责区政府会议和区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负责或参与党和国家领导人、国家机关各部门、省政府和省直各部门,外省、市领导以及重要外宾来我区政务活动组织安排。

(三)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区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四)审核区政府各部门请示、报告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办理上级机关及各方面的来文来电。

(五)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区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和综合协调。

(六)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区政府系统承办的省、市、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七)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负责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负责全区政务信息搜集、整理、报送工作,指导政府系统信息工作,组织做好区政府系统舆情管理工作。

(九)负责规划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工作,负责区政府门户网站的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

(十)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协调区政府系统政务舆情应对工作。

(十一)负责协调组织区政府重点工作的宣传报道,对区政府各部门宣传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十二)负责协调办理人民网及政府门户网站上的群众诉求。

(十三)拟订全区机关事务工作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

(十四)研究提出加强行政运行经费、机关服务经费的建议,负责区本级公务接待经费、集中办公区及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监督。负责审批修缮项目,并组织实施相关工作。

(十五)负责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调配、更新、处置和牌照管理工作。

(十六)承担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区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国旗、国徽管理工作。

(十七)制定全区公务接待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统一管理和协调区委机关、区人大机关、区政府机关、区政协机关的公务接待工作。

(十八)负责机关集中办公区的安全保卫、消防、交通安全、绿化、食堂等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九)负责在我区召开的国家、省市大型会议及区以上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二十)负责组织或参与对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意见。

(二十一)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意见,单独或组织、协同有关方面起草、修改区政府有关重要文件。

(二十二)对有关国家、省、市经济政策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政策建议。

(二十三)承担区政府党组文件的起草工作,制定区政府党组会议、民主生活会议方案,负责区政府党组的党建、廉政建设等各项服务工作。

(二十四)职能转变。加强和改进区政府宣传工作,为推动区政府重点工作和政策措施的落实营造良好环境。加强政务公开,指导各单位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监督。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研究解决经济社会重点问题的对策建议,提升政府抓落实的工作水平。

(二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方式

行政负责人:阴瑞晶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东段1号
邮编:113006
电话:024-57503559
传真:024-57503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