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风景区名胜资源、文物、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提供建设、管理和保护风景区设施,改善游览服务条件,促进旅游事业发展等工作服务。
(二)承担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等服务工作;负责植树绿化,护林防火,防治林木病虫害和防止水土流失相关工作。
(三)承担宣传相关水利和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工作。
(四)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五)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单位名称:抚顺市顺城区生态环境服务中心
行政负责人:陈睿
办公地址:抚顺市顺城区高山路岭前街97号高尔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邮编:113006
公开电话:024-57811110 传真:024-5781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