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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顺城区生态环境服务中心
机构职能

  (一)承担风景区名胜资源、文物、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提供建设、管理和保护风景区设施,改善游览服务条件,促进旅游事业发展等工作服务。

  (二)承担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等服务工作;负责植树绿化,护林防火,防治林木病虫害和防止水土流失相关工作。

  (三)承担宣传相关水利和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工作。

  (四)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五)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抚顺市顺城区生态环境服务中心

行政负责人:陈睿
办公地址:抚顺市顺城区高山路岭前街97号高尔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邮编:113006
公开电话:024-57811110                     传真:024-57811110